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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(第2/2页)
僵硬地挺着脊背看mama被叔叔护在怀里,心想还好,还好他对她很好。 盛翊在病房外站了两个晚上,我妈不忍看他胡子拉碴的脸,执意要回家去。好在她身体并无大碍,男朋友放心不下,握着她的手求她跟他回家。 我的盛翊,在无数个选择中再一次被丢下。 而妥协是他唯一学过的解决办法。 他没心情吃饭,联系了我所有的朋友到处跑,无果。录取通知书下来的第三天,我妈塞给他当天前往北京的机票。 她说,你不用担心,小景很好。盛翊动作很沉:妈,你知道我们不可能一辈子不见的。 我妈很淡然:“盛翊,你拿什么跟小景过一辈子?都跟我对着干,连自己都养活不了,带着弟弟受人白眼饿死街头吗?” 最终,她望向盛翊,她最引以为傲的孩子,第一次狠狠指责了他:“是你把弟弟带坏的,你们永远都不会幸福。” 盛翊扭曲地笑起来:“妈,我们连照片都贴在同一个户口本里,我们怎么会不幸福。” 然后他就背着行囊去了北京。 第一个假期他想回家看我,才发现车票就是几周饭钱。盛翊到处应聘家教,等待期间咬牙送起了外卖。我哥从小那么娇贵一小孩,北京城的大雪天,水泄不通的十车道,他全副武装地冻到手脚失去知觉。第一天那八十块,盛翊花了十二块八买了冻疮膏。 第二年寒假,攒了些钱的盛翊终于决定回家,他塞在最拥挤的车厢里,蹲也不是站也不是,最终忍着黏腻坐在地上,被汗臭和脚臭味熏得头昏眼花。 在我的记忆里,盛翊从来都很挑剔也很爱干净。就像我第一次见到他时,他的嗓音,他的皮肤,他的字迹,都和他整个人一样澄澈透明。 这样的盛翊,到临头来还是换掉了卧铺车票,在京城偌大的商场里,给我挑了一件漂亮的冬装。 我忍住不去想他细皮嫩rou硌在地上有多硬多冷,因为最残忍的不是这个。盛翊曾经回来过,我却真的不知道。 那时候已经临近高考,我听了白文悦的话一心去北京找他。我妈说我现在状态很好,那个下午她把风尘仆仆的盛翊堵在了门口:快高考了,你要害弟弟一辈子吗? 盛翊整颗心都坠了下去。他沉默了很久,才说:“就一眼,让我去学校看看他。” 他说,至少让我相信他真的很好。 在某个平凡到我们都记不清是星期几的放学后,隔着人潮,盛翊目光灼灼地描摹我的背影,跟踪狂般卑劣地追逐我的脚印。盛翊说,那天我穿的是那件熟悉的白色羽绒服,很不听话地没戴围巾,垂着脑袋像每一个高三生一样疲惫地走在路上。盛翊反复压抑着冲上前叫住我的冲动,他心说谈景,你有好好吃饭吗?穿这么厚还这么单薄。 那天晚上,他在我房间的窗下站了一宿,看着我关灯休息,开灯起夜,直到天亮。 他说小景,哥不在,你是不是也睡不好? 盛翊太想我的时候会给我写短信,他不知自己该不该发,就让那些话烂在草稿箱里。 盛翊绩点高,大三的时候到处找实习跑业务。室友是个小二代,经常打趣他,说肥水不流外人田,盛翊你快毕业吧,我家公司等着你。 他朋友没吹牛,大四的时候就拉着盛翊在自家公司实习,他爸夸盛翊一表人才,成天带他出去应酬,实际上是替几个老板挡酒。老板抬手之前盛翊就得恰到好处地把酒杯拦下来,配上几句他曾经特别看不上的客套话,兑着辛辣的酒水一股脑吞进肚子。 老板眯着眼睛拍拍他的肩膀:“盛翊这孩子,忒上进,年轻人就得跟他一样踏实。” 实在喝得多了富二代也会给他挡几杯,一边分担一边埋怨:“你说你,这么拼命干什么,难不成家里背着高利贷啊?” 我哥说是啊,他欠我的,比高利贷还难还。 大企业的履历多光鲜,转正两年,竞争企业就有更好的岗位要挖他过去。 盛翊没去,小二代的爸爸觉得他还算可靠,也出于想锻炼儿子的本意。大手一挥给俩人投了创业基金。毕业第三年,他们合伙在京城开了家小规模的事务所,挂着二代家企业的名头,生意也愈发火热。 这几年,低声下气求人帮忙的功夫也下了,给老板当牛做马的日子也过了,盛翊不觉得累。他不是追名逐利的人,只是有一次小二代有约会,临时找了盛翊帮他带孩子。小孩是富二代的侄女,六七岁的样子。聪明伶俐,能说会道。盛翊抱她去旋转餐厅吃甜品,全景玻璃窗外雨声烦扰。又要洗车,盛翊皱起眉头,倒被女孩稚嫩的手指抹平。 小女孩说:“哥哥,你为什么不开心?” 盛翊自觉失态,抱歉地弯起眼睛:“哥哥没有不开心。” 女孩撇了撇嘴,大人最喜欢撒谎。她乖巧地爬到盛翊膝盖上:“哥哥,那你想跟我聊天吗?” 盛翊终于咧开嘴:“好啊,哥哥非常想。” “嗯!”得到鼓励,女孩绘声绘色地讲起来:“哥哥,除了多比,我们全家都特别喜欢下雨,我们家的小院,种的有丁香,还有芭蕉。雨天的时候爷爷总抱我在院子里听雨,还教我念诗。多比淋雨会感冒,爸爸mama得负责把多比赶回狗窝去,我和爷爷就坐在摇椅上,看他们打闹。爷爷给我扇扇子赶蚊子,他说这叫雨打芭蕉。那首诗我背得可好啦,叫什么来着……” “是谁多事种芭蕉…?” “不是啦。”女孩摇摇头,两根小辫子甩得飞快:“噢!是这首:雨打芭蕉闲听雨,道是有愁又无愁。哥哥,你知道这句诗的意思吗?” 雨打芭蕉何愁之有,听者有意,愁本自愁。 女孩伶俐地眨眨眼睛:“所以哥哥在发什么愁?” 盛翊怔了很久,哑声道:“我在想,我弟弟,要是能跟你一样幸福多好。” 女孩的眼神纯净懵懂,带着几分不谙世事的娇气。 小孩子该有的模样。 七岁的盛翊,一次又一次地被爸爸锁进衣柜里,勒令他不许怕黑,不许哭出声。 1 同年的我,等不到回家的mama,一顿又一顿地忍饥挨饿。 如果在那个时候相遇,我们或许会再勇敢一点,再、不那么孤单一点。 那一年盛翊举起凳子抵抗爸爸的拳头,却因为营养不良而失了手,啤酒瓶敲在他身上,小腹开出血红的花。 那一年我学着自己做饭,小心翼翼地开火却被燎掉半边眉毛,手肘处烧掉皮rou,长成白色的烫疤。 盛翊说,他从未见过我撒娇的表情。第一次见面,我眼睛直白地写满防备,又有一丝可悲的讨好。他故意对我说狠话,发现那双眼睛不加修饰地受伤,碎的像一地玻璃渣滓,触目惊心。盛翊胸中一颤,疯了,这双眼睛他居然想不顾一切地亲一亲。 这些年盛翊见了世面,到了北京才发现世界上有这么多聪明又好看的人,这么多富足又美满的家。 讲到这里,他垂下脑袋,额头抵上我的额头,睫毛都织进我的睫毛中: “我的小景,什么时候能和他们一样幸福?” 好痒,我无可奈何地抱住他。哥,我现在,就比他们都幸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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