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番外二 别春芳 (第3/3页)
?” “不,奉城主之命,我要给你种噬心蛊——你能伴着他,护着他,却需一辈子受蛊虫啃噬。”刑风从袖中取出一只木匣,打开来,将那白玉似的美丽蛊虫呈现在长安面前,“一片冰心在玉壶,只是这样珍贵的东西,十有八九都太脆弱,都是要被世道碾碎的。” 他手握着别人的生杀去留,长疤截断的脸上,却满是追忆又悲哀的神情。玉蛊入心,长安倒了下去,他想着主子看中姽婳城无孔不入的千瞳,正在为兵不血刃地拿到城主的位置谋划,决不可因自己的一点一厢情愿乱事。有心可噬,才会痛,他揪着胸前的衣料发出隐忍的闷哼,甘之如饴地体会着那份妄念痛彻心扉的存在感。 刑风不自觉地将手按在自己的左胸,语带不忍:“长安呵,世上最难隐藏的便是爱恨。即使你三缄其口,也会从你的眼睛、你的气息、你的每一次拔剑和收剑,甚至擦亮燧石时手指的颤抖中,流泻出来。” “多久才回一次姽婳城,你就给我惹出这种事来!” 隐杀院里,丰息早得了信儿,刚补全的乌山江河图也顾不上研究,一见影子跨进正堂,便拍案斥道:“为什么不回来找我帮着周旋?姹萝说什么你都应,倘若她今天要的是你的命呢!” 他站起来快走几步,一把扯开了长安的衣襟,见着那片结实胸膛上妖异的花纹,便知道蛊咒已成,无力回天。长安微微低着头,鼻尖离今早他亲手扣上的束发玉环不过寸许,蛊虫因为那缕兰馨的靠近又开始作乱,他抿抿唇,突然想道:“主子长高了。” 丰息瞟见长安握紧的拳头,想起了方才姹萝迫不及待地派人来耀武扬威,真心一动,愈近愈痛,他突然拂袖转身,走进庭院里。 “愚笨不堪又生得凄苦,放在身边都嫌伤眼,怎敢肖想本公子倾心于你?” 长安习惯性地想要跟上,听到这话,又不知所措地止步,低声道:“是长安痴心妄想,但求主子仍允长安做您的影子,照顾主子,替主子做事。” 丰息闭上眼,无情之语越过屋檐传向该听的人耳中:“见你就烦,不许在跟前侍候。往日你做的那些活计,以后都由钟离替你。” 姹萝没高兴几日,便又开始夜夜惊梦。让她执意为难那对主仆的,是她被惨烈埋葬的爱恋;而让她难以安寝的,则是天性中敏锐的直觉。自从刑风中了色戒,她被迫在最渴望与恋人共沐爱河的年纪独守空闺,曾经姹萝恨不得将罪魁祸首挫骨扬灰,等自己坐上了蓝禾的位置,却又理解了她的胆战心惊。 无休止的倾轧和覆灭,这是一代代姽婳城主人的宿命。艳骨池里填满了同期的冤魂,她身上也不多这一桩罪孽,望着障子门上刑风守夜的侧影,姹萝下定了决心。 “从我第一次见你,我就知道会有这一日。”青石桥两端,分立着一红一黛两道丽影。姹萝眺望着远方节节败退的赤影卫,喝道:“吞千针的骗子!你的花言巧语能诳得那些小丫头们深信不疑,却蒙不过我的眼睛!” “若不是城主先向隐杀院发难,丰息并不会行此下策。”丰息摇摇头,“凡是要死人的事,都是天下第一大蠢事。” 姹萝尖声大笑,拔出了佩剑:“那太不幸了,你来到了天底下最愚蠢的地方,并将死在你眼中最蠢的人剑下!” 下一瞬,剑影如织,扇卷狂风! 那边厢,长安率墨羽死士冲杀至冠芳宫北,经阁之下,此时各院杀手要么各自站队,要么还在观望,无人还有心思翻阅书简。空荡荡的门厅里,止有一人徘徊,看起来等候已久。 长安戒备地将重剑横在身前,一步步走近:“姹萝与息主子激战正酣,刑堂主为何不去助她一臂之力,反而在此?” “你呢?你又为什么在这里?”刑风平静道:“就像你了解丰息公子,我也太了解姹萝了——这一战,她必输无疑。” 抛下一句“随我来”,刑风便自顾转身走向经阁深处,长安稍一犹豫,便吩咐死士严守大门,快步跟上。在多宝格上某个不起眼的角落,刑风将一只甜白釉绘粉杏双耳瓶旋转半圈,平整无缝的地面便轰然下沉,显出条窄而陡的石阶,延伸向一片昏晦。刑风又从满架珍奇中挑出一颗夜明珠,交给了长安,示意自己绝无暗算之心。 刑风率先迈步,不用照明都走得稳当,显然是对这里无比熟悉。长安亦步亦趋,片刻后,他见到了这一方密室的全貌。不同于钟离爱看的那些传奇话本,这里没有绝世秘籍,也没有连城异宝,有的只是和外面一般无二的一个个书橱,里面摆着的书册中,最厚也厚不过外面一本最平庸的心法。 刑风走到一个刻着“影”字的书橱前,这里摆着的甚至连书册都称不上,只是一沓沓薄而脆的纸。他翻找的动作很快,不一会儿便抽出了一张泛黄的单页,凝眸细看,不由笑道:“欢,是个好名字,只是托生在谢氏,便不妙了。当年丰息公子挑你做影子时,说是想讨个平平安安的好口彩,若你用的是原名,可就没有这一段因缘了。” “若没有这个名字,我根本不会来到姽婳城。”长安冷冷答道,“十三年前乌城谢家一夜灭门,我在死尸堆下侥幸留得一口气在,还要感谢刑堂主一声姹萝,教一个年幼的家仆之子知道该向何人寻仇。” “原来是家生子,怪不得谢家族谱上没有你,今日情形,足可称得上报应不爽。”刑风愕然之后,苦笑着叹道,“可是她本不叫姹萝,与你的名字倒是很像——她叫别春芳,进姽婳城的那一年,碧空十里杏花压枝,她美得像一幅画一样。” “举世皆知冠芳宫,可经阁才是姽婳城的本相——踩着深埋地底的过往和良知,为道貌岸然的权贵卖命,还要承载世人无穷无尽的意yin。” 姹萝至死都是美的,只是平日满面讥诮和阴郁,让人总是先注意到她的刻薄,才可能意识到她的艳色。丰息武功进境之速,已不会再让折扇染血。他打出的真气避开了她的要害,真正杀死她的,是她始终没有出现的心上人。 姹萝纵身跃下青石桥的那一刻,桥边倒悬的无数红魔伞似有所感,也随她坠入深涧,支离艳骨溅新血,像一场纷纷扬扬的杏雨。 长安赶到时,丰息仍伫立在冠芳宫前。听到他的脚步声,姽婳城的新主人侧首看来,神色是与年纪相符,却极少出现在雍州二公子脸上的怅惘和脆弱。在早已习惯的蛊噬之外,长安又感到一种难以忍受的心痛。 这种痛楚使他短暂地忘记了某些禁忌,就在他的手即将触及少年公子单薄的肩膀时,丰息如梦初醒,像从前无数次一样转身离去,发梢掠过手指,轻得像错觉。 别了春芳菲,还有三时景。 谢了相见欢,始信别离苦。 也许每个人都有一个永不回头的春天,有人一生只活那一个春天,更多人留恋逝水,也只能被推着前行。 爱也没用,没用也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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